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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尚幸存者的告白

又名:论多样时尚性与全球化年代时装的刚性

帽子变法

在一生中,我的时尚品位改了无数次。让我从头顶说起:

四岁从上海移居香港,之前没有自觉的时尚记忆。童年,看了一种好莱坞独有的类型电影,叫西部牛仔片,遂认为戴牛仔帽的人最有型,可惜当年的时尚商人即儿童玩具商竟没有因应市场需求为我辈消费者提供牛仔帽,惟有拿父亲的雨帽滥竽充数,不完善之处用想象补足。我弟弟更惨,只能在头上扎布条假装美洲原住民,当时香港人所说的红人、红蕃、印地安人。长大之后,再没有过冲动去戴有时候叫史迪生帽的牛仔帽,我不需要看到电影《午夜牛郎》、《夺宝奇兵》或《鳄鱼先生》就知道只有某种人才戴牛仔帽而那某种人不包括我。

到少年,我是学校童子军小队长,戴软扁绿帽。虽然广东男人对绿帽子很敏感,但我也没办法,我们仿效的是英联邦正宗童子军服饰,故只能戴软扁绿帽。不过戴其它颜色的软扁帽-- 在大陆音译为贝雷帽 -- 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当时香港的年轻人,还不知道有切‧格瓦拉,只看到港台文艺片里,那些艺术家角色都一概戴贝雷帽,而在当年香港,哪有一个正常的男少年会想去当文艺片里文艺腔的艺术家?我后来也没有再戴过贝雷帽,正如我也没有在美丽年代的蒙马特住过,或在冷战年代拉丁美洲的森林待过。

青年期间,阿兰‧德龙与让-保罗‧贝尔蒙多演欧洲黑帮份子或杀手,他们的西装和硬檐帽都好看极了,但我只想拥有像他们一样的欧式裁剪西装,却没有希冀他们的帽子,回为当时的香港是个不戴帽的城市,我到底不像吴宇森一样能够为风格牺牲现实 -- 吴宇森也众所周知的喜欢欧洲枪战片,而在他随随便便的一出片里因中枪而死亡的人数就超过现实里香港十年枪击案件的总和。整个中年我都没戴过檐帽,不过近年看到旅美作家木心一帧戴檐帽的照片,有点心动,或许再老一点的时候可以考虑。不过,檐帽戴得越好,越会给人老克腊的感觉。这是任何在中年以后还重视着装的男人要作出的抉择:做老克腊还是装嫩?

到了中年,如果我的嬉皮血液能浓一点,或许我会在长发上系上一条美洲原住民的头带,到加德满都修练大圆满,只怪一朝醒来发觉自己也掌控了一点话语权,可以参与指点香港的时尚。于是我们都不戴帽,因为阿玛尼、范思哲没有强调男帽,而三宅一生、川久保玲也只顾把好好的衣服折绉撕破。不要以为我们多聪明,当时我们西装垫膊就无缘无故要比肩阔上两英吋以上,至今我打开衣柜看到旧服仍难以相信自己曾经愿意穿这样的衣服。至于头部?头部是同志造型艺术家的部门,谁敢遮蔽?

到了「后中年」-- 现在的「后中年」期越来越漫长,不单挤掉了老年期,年份上可能比青春期、中年期更长 -- 忽然人人戴棒球帽,不管有头发没头发,不管一生中打过棒球没打过棒球。不过,为了不要自我陶醉,你要到机场去,看看耆老出国旅行团的标准配备,男的一人一顶小红帽,脚踏李宁牌或其抄袭者的球鞋,警惕着不认老的我们:不要以为穿球鞋、戴棒球帽人家就不会叫你做阿伯。终于,拜棒球帽之赐,我们南方男人都不怕戴帽子了。高级上班族平常日子西装毕挺,逢每周上班最后一天的便装日就刻意穿牛仔裤球鞋,到周末哪怕人还在公司加班,更变本加厉的穿运动衫短裤戴棒球帽,以提醒上司自己为公司作出的牺牲,更要冷不提防的猛然吸一口气,把帽尖挪到脑后,摆出嘻啥街童叛逆的无害姿势。

时尚碎片

在时尚开蒙五十多年后,我深深感受到时尚变幻无常,此一时彼一时,甚至你的丑是我的美,昨天的恶是今天的好,也明白到在全球化年代时装的刚性或黏性,如果这世界可以有多样的现代性,我们是否也能够有多样的时尚性?时尚有主体性吗?如果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那是因为上面几句喃喃自语其实没什么意思。言归正传,我有几句肺腑之言。

就像经济学家凯恩斯说过的,许多人以为自己的思想是不受任何前人影响的,其实他们只是不自觉的在受过去的思想所摆布。

同样的,没有几个现代人可以逃得掉时尚。不搭理此时此地时尚的人只是在自觉、不自觉或半觉半不觉的跟随着另一种时尚,或以前的时尚、或别处的时尚,或混搭着不同时空的时尚碎片。

实际上,大部份人都是混搭着不同时空的时尚碎片。这是最经济也是最节省心智能量的做法。

洋可以是时尚,土也可以是时尚。一个人的洋可能是另一个人眼中的土。洋妇在秀水做各式各样唐装,对她来说是洋玩意,我们都很客气的说好看,自己打死不穿,事实是洋妇穿来挺亮丽有趣,自己穿了像餐馆迎宾小姐。

土装假以时日又可变出新时尚。北京的新裤子摇滚乐队穿老式国货运动外套、文化内衫及胶球鞋,玩的就是化土为坎普的亚文化时尚。这种亚文化也有可能变为主流,在台湾那边,歌手陈升、伍伯,乐队如宝岛康乐队、闪亮三姊妹 -- 光看乐队的名字就好笑,都很会玩坎普,终于在近年玩出一个大潮,将土的「台客」风味变成时尚的「新台客」美学,一种有台湾地区主体性的全民潮流。

我住在北京CBD,那里过去几年基本上是个大工地,时尚的主流不是穿得千篇一律的白领,也不是逛国贸的有钱有闲人,而是穿街过巷的农民工,注意到他们爱穿皮鞋而不穿球鞋、配西装裤而不是牛仔裤,毛衫外都披着西装上装,感觉好像多年前Romeo Gigli或Dries Van Noten的设计,比30年前日本设计师在欧洲初露头角时的poor look更多样化,关键在头发不能太整齐,皮肤要多接受日光浴,衣服上要有点污垢,至于裤脚应否一高一低只是个选项。我多希望国内外设计师贴近街头,不要整天在文革图腾打转而赶快来学习我们农民工的当代服饰。后来奥运,农民工都不见了,以后恐怕也很难看到他们乌泱乌泱在市中心穿街过巷,北京错过了一次发展自主创新本土时尚的机会。

不要以为自己跟得上时尚就很酷,或不跟随时尚就很酷,不管发烧或是反叛,酷本身就是一种时尚。周杰伦与崔健、贝克汉姆与切‧格瓦拉都酷,也都是时尚。非洲裔美国人的嘻哈球服,西雅图摇滚的滚乱取风格,上世纪初格林威治村的波希米亚着装,嬉皮的牛仔裤印度装美洲原住民装,英国朋克的皮衣铁饰美洲原住民发型,不计初衷,最后都成时尚。现在国内有一股城市人的另类时尚渐成气候,即欧阳应霁所说的粗朴美学,粗衣痲布、少数民族服饰、手工艺木质摆饰,住在慢生活的厦门、大理或大城市边陲的飞地。大家看广州出版的《城市画报》就会有所感觉。

也不要以为不酷就可以不时尚。任意的肥胖、邋遢、须根丛生、不修边幅,你很容易就变了迈克‧摩尔。那么瘦了又如何?瘦了变昆汀‧塔伦蒂诺。这种在北美叫「起士」的风格,是反酷、反时装的时尚,好此道者都爱看塔伦蒂诺的处女作《水塘狗》。不要忘了你们的棒球帽啊!

自以为酷但其实不酷,也不妨碍成为时尚。譬如说,以前全国人民穿毛装是时尚,现在瘦削的愤青穿中山装,令人想起民国烈士,尚有点酷,但是一个个中年男性商人穿上名贵中式上装,就算他英俊如新天地的罗康瑞,也怎么都构不上酷,除非你的气质艺术得就像一个前朝遗老遗少如陈丹青,那还勉强可以接受。但不酷的中装中年男人现在很明显形成了他们自己的一种有主体性的新时尚。

中装中年男人的时尚虽然不酷,却远胜于大学中文系教授穿自己设计的唐装 -- 后者的泛滥的确会拉低全国人民审美指数值。

中装也是女性的审美地雷区。香港盛产的女高官,有两个特点,一是姓名是四个字的,如陈方安生、叶刘淑仪,这种本名冠夫姓的香港作派影响所及,现在伏明霞是梁伏明霞,郭晶晶将会是霍郭晶晶;二是出席场合都提皮包,故称手袋党,她们的行头名贵而僵硬,灵感来自撒切尔夫人而不是黛安娜王妃,可想而知整体形象本来已甚滑稽,近年忽然爱国,屡在公共场合穿中装,看得广大香港时装爱好者心惊肉跳。

中装不等于带有中国元素的时装,这点下文会有所解释。

穿衣四派

想完全做到不与时尚沾边还真不容易。时尚恼人之处,在于它似无实有却让我们在劫难逃。等于现代性。现在有几个人能真的逃脱现代,包括那些又在鼓吹三纲五常的痴人?

这里我说的时尚,是广义的,任何稍有普及意义的潮流都是一时之尚。

时尚与时装是这样分辨的 -- 我说的时装是窄义的,用最简单的话说,时装就是时装杂志所说的时装。

话说对衣着讲究的人,穿衣的态度分四种:扮靓、个性、合身、时装。注意:最后一种才叫时装。

扮靓:扮靓派十分爱美爱打扮,不过不紧贴时装,流行银色的时候她穿粉红,流行金色的时候她还是穿粉红,因为她认为自己穿粉红最靓。很多中年人都属于扮靓派,打扮得美美的,从时装角度看却完全过时。

个性:个性派喜欢说自己不跟时装,要有自己风格,但为了显个性,他们其实都非常注重如何打扮自己。你好心洗掉他的牛仔裤,他跟你翻脸。你叫她不要整天穿黑衣服,她以后不跟你说话。中文系教授自己设计唐装,我们可以说他难看,却不能说他没个性。

合身:有些人宣称,衣服最重要大小合身、长短适宜、大方得体、舒服第一。近年因为时装腰身窄了可以更窄,裤脚长了可以更长,鞋跟高了可以更高,已没人知道多长多短多宽多窄才叫合身,合身派备受时装的冲击,只能强调舒服第一这个指导原则,或与扮靓派、个性派合流。

时装:跟合身没关系,总是过长、过短、过窄、过宽。靓也没标准,今年黄色,明年绿色,今季热裤,下季长裙,跟得上就是靓,跟不上就是不靓。时装永远在强调个性,不过所谓个性就是指第一批有钱有胆去尝鲜的人,在当季第一时间穿新时装,比周边的人动作更快。时装的定律是:时装越流行,个性红利就越低。

时装经常会加入民族元素,包括中国元素,但那仍然是时装,不是上文所说的扮靓派、个性派、合身派的中式服装。

产业而言,服装业其实非常分散,世界各国都有制造者零销者,大有大做,小本也可以经营,除运动服外,没有一个牌子或集团在世界上占有总量的显着份额,不像汽车、计算机。不过在审美上,几个中心城市业内精英集团的共识,就可以衍生全球移风易俗的效果,巩固长期不可逆转的路径依赖,形成全球化年代时装的刚性。他们在没有实际经济掌控或行政权力的情况下向你发号施令,你还得抢着去听从、去模仿或根据自己市场的口味作出细部修正,而你就算是一等一的本土高手也只能与狼共舞,跟它玩攻防游戏,而不能忽视它,否则等于自绝于时装,去玩你的扮靓、个性、合身 -- 记得我说吗:时装就是时装杂志所说的时装?我们可以有多样化的时尚,却没有时装以外的时装。从莫斯科红场的精品店,到北京日坛商务会馆小商铺,到尼日利亚拉各斯市二手成衣市场摊档,莫不对时装唯命是从。如果那是霸权,那真是最成功的霸权,足以令政治上的统治者艳羡不已。

时装固然有它可恶之处,但是服装业对世界资源的占用及对环境的破坏,大概少于食品业及建造业而稍多过印刷出版业,肯定不像军火业或私人汽事业那么糟 -- 军火及私人汽车除了高耗能高污染外,还真的会杀人。论忽悠蒙人,服装业也怎么都超过不了广告业和包装业。但为什么有识之士特别喜欢批评时装,把它提到作为象征資本主義浪费、消费主义制造假需求、现代人贪新忘旧的道德高度?在地球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人类的生活形态确是需要大检讨,但我还是把深刻的分析留给别人来写吧,肤浅的理由之一是骂骂时装无伤大雅,不会惹事,之二是有识之士大多对时装没感觉,贬抑你自己没感觉的事物比较容易。

对于尝过时装、对时装有感觉的一般人,时装既带来乐趣也惹来懊恼,正如现代的一切。

至于我,自从上世纪末男性时装只为扁腹男士设计之后,我已经被一笔勾销,不是我不想追随时装,而是时装不让我穿进去。我被迫与个性派、合身派为伍,让不同时空的时尚碎片铺在身上。我为此忿忿不平,待到了后中年的晚期,我一定不再买新服,打开衣柜把几十年的故衣,当年的时装,加以时空混淆、精神错乱的混搭,招摇过市,像个老妖精,横眉冷对众人笑,以作为我对时装最后的报复。

﹝《MING明日风尚》月刊2008 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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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中

陈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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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作家。生于上海,长于香港,曾在台湾居住,现居北京。先后就读于香港大学与美国波士顿大学。绿色力量、绿田园有机农场、香港电影导演会等发起人,现任绿色和平国际懂事。1976年创办生活潮流月刊《号外》。曾在90年代中期任《读书》海外出版人。著有小说“香港三部曲”(《太阳膏的梦》、《什么都没有发生》、《金都茶餐厅》)《盛世》、《裸命》,评论集《城市九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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